山东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山大附中实验学校

>学校首页>学校概况>学校公告>内容详情

区教体局《关于严查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5 14:45 发布单位: 通知公告 浏览量: 628 【公开】

各学区、区直各学校(区属所有含在编教师的学校):         

        暑假期间,区教体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对于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校长的责任。凡是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调离至偏远乡镇,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本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取消其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具有荣誉称号的,协调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工资奖金待遇;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解聘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被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撤销近3年内授予学校和校长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荣誉称号,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一学年内被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处3起及以上不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校长要引咎辞职或给予撤职;对本校教师有偿补课放任自流,甚至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校长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区教体局将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主办:山东省教育厅 技术服务支持: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喻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1166-112   
举报电话:(0531) 88928653  
Copyright© 2022 sdsjyy.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44079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98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